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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 | 市生态环境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2-06-15 |
信息名称: | 徐州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报告(2022年5月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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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报告(2022年5月)
一、监测情况
徐州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7个(3河流型、4湖库型)。
(一)监测点位
1、地表水水源: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,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,可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。河流采样深度为水下0.5米处。
(二)监测项目
1、地表水水源:监测项目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表1的基本项目(23项,化学需氧量除外)、表2的补充项目(5项)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(33项),共61项。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,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。
二、评价标准及方法
根据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进行评价。基本项目按照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(试行)》(环办[2011]22号)进行评价,补充项目、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。
三、评价结果
2022年5月根据监测结果评价:7个在用地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。
备注:
1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,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
规模(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)的在用、备用和规划水源。
2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:饮用水水源为原水,居民饮用
水为末梢水,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的要求后,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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